一、《暂行办法》的制定背景
(一)加快建设卫生强市的迫切要求。目前我市高层次卫生人才缺乏,与建设卫生强市的要求距离较大,也与珠海的城市定位不相称。一是我市高层次卫生人才缺乏,且没有吸引高层次卫生人才的政策;二是我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如何能做到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全国各地都出台了卫生人才政策,尤其市深圳、广州等周边城市的人才政策,力度大,我市已没有吸引高层次卫生人才的优势。高层次卫生人才的现状严重影响力我市卫生强市的创建,因此必须以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作为首要任务,满足我市卫生事业发展的要求,为打造健康珠海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高层次卫生人才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要基础,是建设健康城市、幸福城市的前提条件。以高层次卫生人才吸引高层次产业人才,进而发展高端产业,是促进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目前我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呈稀缺状态,不能完全适应珠海新一轮大建设大发展的需要。因此,我市引进一批高层次卫生人才和医学团队迫在眉睫。
(三)面对日趋激烈人才竞争的重要举措。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健康的关注日益增强,医疗需求不断提高,各地纷纷扩建、新建医院,对医务人员的需求迅速增长。同时,由于卫生人才培养周期长,供需严重失调,各地纷纷出台政策抢夺高层次卫生人才和紧缺卫生人才。珠海作为珠江三角洲西岸的城市,面对的卫生人才竞争更激烈,出台卫生人才政策迫在眉睫。
2016年1月广东省卫生工作会议上,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和《建设医疗卫生高地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全省各地迅速落实。因此,争夺卫生人才将是全省各地卫生强市建设的主题,由于卫生人才培养周期长,供需严重失调,谁抢占了卫生人才高地,谁将在这一轮卫生事业发展中占据优势地位。为了更好地利用经济发展成果,加速引进外部高端医疗资源,提升珠海市整体医疗质量,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和珠海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我们出台了本办法。
二、《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本《办法》是本着“需求导向、高端引领、重点突破”的原则制定的,共分六章、二十条。第一章“总则”介绍了本《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高层次卫生人才定义、人才引进计划、经费资助办法等;第二章“资格条件”详细说明了高层次人才的基本条件以及一、二、三级人才和青年英才的具体条件,一、二、三类高层次学科团队的具体条件,并提出了柔性引才实施办法;第三章“相关待遇”对高层次卫生人才可以享受到的工作津贴补助、住房保障、工资福利待遇、以及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等其他待遇进行了阐述。同时,对学科团队资助进行了说明;第四章“引进程序”是参照我市人才引进的程序从计划、招聘、审核、考察、审定、公示、办理手续、落实待遇等方面进行了说明;第五章“管理和考核”明确了合同签订、经费使用和管理、年度考核、期满验收、责任追究等内容;第六章“附则”明确了《办法》有效起止时间,并对相关表述进行说明。
三、《暂行办法》的特点
一是与全市人才政策高度衔接。本《办法》是在“1+8”政策的基础上对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的程序、管理、考核和待遇等方面进行了完善,与“1+8”政策高度衔接。
二是突出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的特点。高层次卫生人才具有专业性强特点,因此,在制定政策时,既注重人才个体的引进,也注重人才团队的引进,同时兼顾柔性引才;既着重引用实用型人才,又适当引进研究型人才。同时,把高层次卫生人才分为一、二、三级高层次卫生人才和青年英才,制定了不同的评审和待遇标准。
三是加大了高层次卫生人才的引进力度。《办法》明确了不同级别高层次卫生人才的待遇,包括:工作津贴补助、住房资助、工资福利待遇等,并对其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给予支持。鉴于医疗卫生人才的特点和引进的难度,本办法制定的相关待遇标准在与市高层次人才保持同等待遇的基础上,增加了用人单位按照1:1落实配套资金的政策,因此,总体水平高于我市其他行业人才标准。同时,针对我市可能引进的高层次卫生人才情况,与我市产业高层次人才待遇比,增加了二、三类和青年英才的购房补贴,提高了对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的针对性和吸引力。
四是明确各级政府和单位的责任。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学科团队)工作所需经费在市人才专项资金列支,聘用单位原则上按照1:1落实配套资金(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申请财政资金解决)。各区级政府应按市人才政策设立区级人才专项资金,对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高层次卫生人才(学科团队)予以一定比例的配套资助。
四、《暂行办法》要引进的人才类型
高层次卫生人才(学科团队)是指根据珠海市医疗卫生事业建设和发展的需要,面向市外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学历的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学科团队)。分为一、二、三级高层次卫生人才和青年英才。其中,一级人才主要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等;二级人才主要包括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名中医称号获得者、珠江学者特聘教授等;三级人才主要包括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国家级培养对象、获得省名中医称号者、现任国家级重点临床专科带头人、现任省级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等。青年英才是国家重点学科或专科骨干,45岁以下并具博士学位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暂行办法》计划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的数量
珠海正处长卫生强市建设和医疗高地打造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加大力度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按照计划,三年内引进200名高层次人才。
六、《暂行办法》规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程序
首先,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岗位需求制定人才(团队)引进计划报市卫计局审批。然后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计划和要求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市卫计局进行审核,市卫计局组织考察组,对申请人的资历、工作经验、学术任职、学科建设、科研能力等进行考察评议,并确定拟引进人员(团队)名单,市卫计局将拟引进人员(团队)名单提交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审议,审核批准后,对拟引进人员(团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调动手续,落实待遇。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七、《暂行办法》中的柔性引才如何体现
拓宽引进和使用渠道,对符合本办法第六条所列一、二、三级人才非全职在本市工作的,实施“柔性引才”。柔性引进人才可以学科植入、管理植入、重大课题合作、学科合作共建等项目形式在本市开展工作,每年在本市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83天。其待遇水平、资助额度和使用办法通过聘用合同或项目协议确定。
八、《暂行办法》的实施时间
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