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提供以下材料:
1.《广东省护士注销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见附件4);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医疗卫生机构对本单位执业护士有《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护士执业注册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所列情形的,应及时向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注册手续,由注册机关在《护士执业证书》上注明注销;
4. 委托办理的需提交委托授权书(原件,见附件8)及受托者的身份证明(交复印件,验原件)。
注: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按上述编号顺序装订成册,《广东省护士注销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有涂改的申请人要在修改处盖手指模印。
1.《广东省护士注销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见附件4);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医疗卫生机构对本单位执业护士有《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护士执业注册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所列情形的,应及时向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注册手续,由注册机关在《护士执业证书》上注明注销;
4. 委托办理的需提交委托授权书(原件,见附件8)及受托者的身份证明(交复印件,验原件)。
注: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按上述编号顺序装订成册,《广东省护士注销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有涂改的申请人要在修改处盖手指模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