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得下,接得住,
全面履行省级委托事权
根据《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为确保省级委托事权放得下,接得住,所领导高度重视,为此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召开专门会议,组织专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强化能力建设,确保受委托的有关工作顺利实施。截止5月21日,受理发证科先后受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放射诊疗许可、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等事权9项次,在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许可审批系统中办结审批流程4项次,制证打证4件次,送达行政许可证件12件次(含8件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全面履行省级委托事权。